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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2021-04-19

前言

自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开板仪式,资本市场进入“科创板时间”已快近两年。科创板优先支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科创板自诞生之初就要求拟上市企业的科创属性。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提出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明确了科创属性的标准。4月16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完善科创属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此次修订后,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将由原来的“3+5”变为“4+5”。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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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3月20日晚间,为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企业的内涵和外延。
这意味着,科创板准入门槛提高,企业必须符合“科创”条件,具备“硬核”属性。
《指引》中明确了对企业是否属于“科创”新定义与评价标准,包含“3项常规指标”与“5项例外条款”。
前3项分别为,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如企业不能同时满足前3项,就必须满足5项例外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否则就不具备“科创”属性!


1、3项常规指标
“3项常规指标”要求,(1)企业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2)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3)企业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1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2、5项例外条款
“5项例外条款”主要是对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到科创板发行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指引》的出台有利于科创板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有利于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有利于促进科创企业科技研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也有利于其他类型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板块实现上市,从而更早的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发展壮大,共同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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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属性评价指引作出四大修订

    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4月1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包括新增研发人员超过10%的指标,形成4+5的科创评价指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专家库制度;交易所在发行审核中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中介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将科创板“3+5”的评价体系完善为“4+5”意在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丰富科创属性的判断维度,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
    其次,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包括: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对于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禁止在科创板上市。
    再者,在科技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李维友表示,此修订意在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形成监管合力。

    最后,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作出综合判断。李维友表示,科创板“硬科技”评价将将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夸大科技技术标准和科创技术水准、行业分类不准确的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证监会也将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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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是科创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科创板制度的首要标准,在于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也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一个首要标准。
    他表示,此次修改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市场人士认为,办好科创板,做好注册制改革试点,关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修订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次《指引》的不足,就科创板姓“科”的定位来说,修订的指引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定位,明确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

就关于专利方面来说,前次《指引》要求均只针对专利数量,而本次修订的《指引》专利稳定性、专利的取得方式等做出了要求。

    就企业和中介机构来说,修订的指引明确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这既是确保各类证券信息安全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正、公开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保障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直以来,科创板都被视为一个企业可以尽快上市,投资机构可以尽快退出的通道。其中不乏一些投机者,妄图通过科创板圈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发布和修订,提升了科创板门槛,无疑是给投机者一记重拳。投行人士还认为,“科创板之后会像一个验钞机,真假,一试便知。



参考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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