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订 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4月1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包括新增研发人员超过10%的指标,形成4+5的科创评价指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专家库制度;交易所在发行审核中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中介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最后,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作出综合判断。李维友表示,科创板“硬科技”评价将将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夸大科技技术标准和科创技术水准、行业分类不准确的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证监会也将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此次修订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次《指引》的不足,就科创板姓“科”的定位来说,修订的指引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定位,明确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 就关于专利方面来说,前次《指引》要求均只针对专利数量,而本次修订的《指引》专利稳定性、专利的取得方式等做出了要求。 就企业和中介机构来说,修订的指引明确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这既是确保各类证券信息安全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公正、公开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保障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直以来,科创板都被视为一个企业可以尽快上市,投资机构可以尽快退出的通道。其中不乏一些投机者,妄图通过科创板圈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发布和修订,提升了科创板门槛,无疑是给投机者一记重拳。投行人士还认为,“科创板之后会像一个验钞机,真假,一试便知。 参考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及内容仅作分享交流,不作为投资建议。引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