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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 | 上交所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8-11-05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于今日(11月5日)上午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在这场演讲中,习近平公布了多项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提到了为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有以下三个关键决定:

  一是将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片区。

  二是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三是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

  其中,引起证券市场广泛热议的,是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业界认为,无论是科创板,还是注册制,必将给中国股市生态带来巨大改变。

  上交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工作方案、各项规则以及配套制度,完成相关技术系统开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顺利落地。

  然而,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作出这一表态,实际上蕴藏了不少的深意。深刻理解科创板的重大意义,无论是对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都至关重要。

对标创业板,打造中国版“纳斯达克”

  科创板全称“科技创新板”,俗称“四新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三年前,是2015年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划的既定内容。目的就是立足中关村服务于北京区内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助力这些科技企业迈出走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第一步。

  2015年12月22日,北京推出“四新板”,拟试点推动全国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考虑到要辐射全国,后更名为“科技创新板”,登录上海股交中心,专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2017年11月28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开盘,首批27家企业成功挂牌“科创板”。

  当时北京市1万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等高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不到5%,大多数企业急需系统化的资本市场培育、辅导、孵化和融资支持。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其是小微企业,成为他们的融资平台,这是继民营企业家会议之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举措。

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无论是北京的“四新板”、新三板,还是上海股交中心的科创板,由于投资门槛比较高,不适合个人投资者,流动性远远不及沪深两市。此次习近平主席宣布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无疑重新定位了科创板,显示管理层有意打造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版“纳斯达克”。

注册制开闸

  科创板和注册制都不是第一次提出了。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注册制改革,2015年全国人大财经委据此形成证券法修改草案,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初审。原本确定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注册制,但由于当年年初市场大幅下跌,申请延期施行。2018年2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指出,目前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还存在不少与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授权期限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

  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注册制是最本质的区别。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

  而目前,我国主板市场施行的是核准制。

  “长期以来,一些公司基本无营收,业绩差却始终不退市,折射出现有制度的尴尬。由于上市公司壳资源的稀缺性,一些小盘绩差股,经常成为各方争抢的对象,这已经成了A股市场上一道独特的景象。”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曾表示,要想避免这种现象,注册制推行才是根本之道。在注册制之下,只要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就可以自行IPO,不需要证监会同意,只要按规定备案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壳资源将贬值,部分垃圾公司最终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对于A股市场而言,试点注册制是合理定价基础,使得二级市场的价格不产生过度偏离,让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更加市场化,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并不代表着A股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条件已经充分成熟。

与创业板、新三板、新兴板的区别

  上交所科创板筹划已久,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的合理安排,也是支持双创的有力举措,支持创新创业就业的重要渠道。

  那它和现有的新三板以及创业板有何区别呢?

  第一,科创板、新三板及“战略新兴板”的定位有何区别?科创板、新三板、战略新兴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企业的利润没有硬性要求。但科创板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型科技创业企业(介于天使轮与A轮融资之间)。战略新兴板对应的是尚未盈利,但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新三板企业介于科创板与战略新兴板之间。

  第二,科创板将先于主板市场实施股份发行注册制。科创板将参照拟实施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挂牌审核机制。由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审核的重点在于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第三,科创板建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主要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其中,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50 万元以上,这一要求仅为新三板的十分之一。

  第四,与中小板、创业板不同,科技创新板对于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没有具体要求,但很重视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强调企业的规范运作情况、成长性及未来发展前景。当然,公司当下的财务情况也是综合把握和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的因素之一。


来源:IPO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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