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金业协会根据北京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河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上海证监局的通报情况。发布公告决定注销 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东方银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等5家机构的私募管理人登记。
(一)公告原文
关于注销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的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恒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夏恒业登记备案情况 2014年6月26日,华夏恒业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02611。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有3人,袁毛玲登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敬武登记为公司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楚东生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魏敬武通过资格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袁毛玲、楚东生 无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员工总数为8人。北京中永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在协会备案有“八里银海专项基金”、“首都机场配套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等2只私募基金。根据公司填报的备案信息:“八里银海专项基金”实缴出资额5077万元,主要投向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者人数为40人。“首都机场配套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实缴出资额9847万元,主要投向首都机场T3航站楼公务机坪南侧地块受让及公务机航班服务配套项目开发,投资者人数为49人。 二、北京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华夏恒业实际共管理“北京恒业鼎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和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丰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祥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丰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丰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鼎瑞金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恒业泰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8只产品,涉及首都机场、海口八里银海、北京佐竹精麦、丹耀大厦物业、郑州商业中心等5个项目,合计募集资金2.3亿元,涉及170余名投资者。 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华夏恒业8只私募基金均存在到期兑付问题,未兑付金额约1.6亿元,涉及100余名投资者。 根据北京证监局的核查,华夏恒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基金未办理备案手续。 华夏恒业仅按照项目口径在协会备案了“首都机场配套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八里银海专项基金”2只私募基金,其他项目及对应基金均未备案。 二是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情况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例如,“北京恒业丰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祥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只产品的募集资金经由华夏恒业账户流向华夏唐隆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同约定不符,该重大事项未向投资者披露。 三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承诺保本保收益。 例如:公司部分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最低为30万元或50万元;“北京恒业丰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品投资指南中明确表述“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产品保本金保收益”。 四是基金账户管理混乱。 例如,海口八里银海项目退款账户与募集账户不一致,募集账户设在“北京恒业丰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恒业祥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但退款账户设在“恒业丰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年3月和2016年4月,北京证监局两次对华夏恒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发现公司缺乏从事私募基金管理的基本专业能力,合规意识淡薄,风控能力较差,项目运作不规范 。2015年5月,北京证监局向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公司 仍未完成整改 。 此外,华夏恒业还存在3条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信息(已执行)。被执行情形均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三、处理措施 根据北京证监局通报的情况,华夏恒业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所从事的部分业务不属于私募基金业务。在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已经不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规定。鉴于华夏恒业不是协会会员,不适用会员的纪律处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华夏恒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协会将按照《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华夏恒业的基金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的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深圳市德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赋资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德赋资产登记备案情况 2017年7月17日,德赋资产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63618。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有2人,肖潇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朱慧珉登记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两人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公司员工总数为9人。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在在协会备案有“德赋资产一号私募基金”1只产品。根据公司填报的备案信息:“德赋资产一号私募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份额200万份,投资者人数为1名。产品主要通过投资其他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深圳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通报,德赋资产在2017年2月至3月期间,发行了“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向23名投资者募集资金866万元;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发行了“ppp投资基金”,向21名投资者募集资金3540万元。上述两只产品均未在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公司还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19名投资者投资于“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 根据德赋资产报送的资料,“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向“同盈公司”借出443万募集资金,“ppp投资基金”向“同盈公司”借出全部募集资金,合计3983万元。经深圳证监局核查,“同盈公司”应当为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盈),深圳同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深圳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德赋资产在明知深圳同盈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募集资金并向深圳同盈出借募集资金,极有可能是为填补深圳同盈的资金缺口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同时,德赋资产 未配合 深圳证监局的监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对公司募集情况、投资情况也 含糊其辞,回避监管 。 三、处理措施 根据深圳证监局通报的情况,德赋资产不配合监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涉嫌以私募基金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鉴于德赋资产不是协会会员,不适用会员的纪律处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德赋资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协会将按照《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德赋资产的基金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的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郑州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盛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郑州百盛投资登记备案情况 2015年1月22日,郑州百盛投资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06842。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有6人,张文杰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蒋青松登记为公司董事长助理;焦慧波登记为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许娟登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王白羽登记为公司私人银行部高级经理;吴殿朝登记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其中,王白羽通过资格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余人员均无基金从业资格。公司员工总数为20人。河南海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在协会备案有“喜之颉股权投资基金”1只产品。根据公司填报的备案信息:“喜之颉股权投资基金”实缴出资额615万元, 主要联合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债权及夹层资本投资,投资者人数未填报。 二、河南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2016年,河南证监局对存在违规问题的郑州百盛投资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限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郑州百盛投资 未进行整改,且长期无具体经营场所,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三、处理措施 鉴于郑州百盛投资不是协会会员,不适用会员的纪律处分程序。根据河南证监局的通报情况,郑州百盛投资已不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郑州百盛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协会将按照《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郑州百盛投资的基金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的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福建东方银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方银商登记备案情况 2015年1月22日,东方银商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06772。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有2人,陈元招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许雪芳登记为公司副总经理。两人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公司员工总数为5人。泉州联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中银(泉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在在协会备案有“东方银商价值精选一期证券投资基金”1只产品。根据公司填报的备案信息:“东方银商价值精选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份额477.304965万份,投资者人数为3名。 二、福建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根据东方银商向福建证监局提交的报告,东方银商实际控制人曾国强投资的某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公安部门调查。经东方银商法定代表人确认,曾国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活动。 三、处理措施 根据福建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东方银商实际控制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目前停止经营,不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东方银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的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上海国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渭资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渭资产登记备案情况 2015年11月12日,国渭资产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27018。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有4人,周娟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彦华登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吴韻堃登记为基金经理;马栋登记为项目主管。其中,谢彦华、吴韻堃、马栋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周娟无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员工总数为50人。 公司未按要求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在在协会备案有“国渭1期证券投资基金”1只产品。根据公司填报的备案信息:“国渭1期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份额638.019802万份,投资者总数为4名。 二、上海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监局的通报, 国渭资产高级管理人员吴韻堃和马栋已经离职,公司董事长谢彦华无法联系上。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娟反映,公司目前已无员工办公,公司公章等相关资料由谢彦华保管,但周娟也无法联系上谢彦华。公司备案的“国渭1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由该产品投资者运作管理。 三、处理措施 根据上海证监局通报的情况,国渭资产 未及时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信息。目前,公司已无法正常运转,公司备案的产品由投资者管理,公司已不再是实际的基金管理人,不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规定。鉴于国渭资产不是协会会员,不适用会员的纪律处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国渭资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协会将按照《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国渭资产的基金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 这些注销决定让人立刻联想到4月上旬中基协公布的7大类重点关注的问题。从这些重点问题和列举的案例中,或许可以更方便各位管理人参照自查。 以便切实将合规运营落实到私募发展募、投、管、退的各个方面。 (二)七大类值得私募重点关注的问题 不少机构假借“私募基金”名义,从事的业务本质上不属于私募基金,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部分机构虽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义登记,但其业务活动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发行的产品不向协会备案或仅个别备案。 列举: “1万”、“5万”、“10万”起投,以短期、高息利诱社会公众投资,比如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力鼎投资有限公司; 组织传销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比如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非法发售“原始股”并承诺回购,比如昌龙运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微信、电话等推荐股票、期货投资,这些业务实质属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兼营P2P等非私募基金业务引发兑付风险,比如中农高科(湖北)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登记信息不实情况较为突出,占投诉总量的35%。 为了完成登记备案寻找有资质的外部人员“挂靠”,甚至冒用他人基金从业资格; 在高管离职后长期占用其任职资格,或在离职人员反复要求下,仍不配合办理信息变更,引发了不少纠纷,影响了登记信息的可信度。 某知名PE公司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资管计划专门投资于该公司旗下PE投资的在股转公司挂牌的企业,产品封闭期结束后,净值跌幅呈断崖式下跌,投资者蒙受较大损失,投资者质疑管理人在资金募集和产品运作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信息披露不充分、关联交易等违规问题。 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群发短信、随机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冒用知名机构的名义,或是谎称能以内部价、折扣价等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项目; 虚构投资标的、欺骗投资者; 承诺向客户返佣; 隐瞒或不如实披露所投项目的高风险性等; 在投资和管理阶段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由于实际投资情况明显不符而引发纠纷; 投资标的和基金合同、宣传资料不符,或未经投资者同意,擅自变更投资范围,未按照约定止损导致投资者损失扩大。比如,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多名投资者投诉擅自变更合同投资标的、进行虚假宣传、未按约定披露产品净值等。 假称资金在知名金融机构托管,实际并未托管,罔顾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比如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管履历信息造假、违规兼职、涉嫌利益输送以及操纵证券市场等。 私募机构以及相关负责人被多次列入失信名单,比如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飞因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机构“人去楼空”、负责人失联跑路,比如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中源诚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金融监管部门行进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比如上海善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永威由于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其关联机构上海务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协会列入失联名单。 被举报从事“倒壳”活动。 基金销售机构对于其营业网点的销售人员管理不当,未能及时发现或纵容理财经理向老年投资者销售“飞单”和高风险产品,致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托管机构在合同管理、资金安全、监督投资运作、净值复核等方面,未能充分履行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存在履职不够勤勉等问题。不少基金托管、销售等服务机构由于履职不当,在基金管理人发生风险事件后,往往牵涉到相关投诉纠纷中。 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帮助私募机构出具虚假法律文件,骗取协会登记备案,有的成为了私募“倒壳”的帮凶,有的进行尽职调查时从未前往现场实地查看,也未调阅原始档案文件,致使自身也遭蒙蔽。 针对以上7大类问题,希望各位私募管理人引以为戒,远离违规行为。关于注销郑州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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